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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教徒家园公约
 
甲方:深圳克雷吉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91440300349773495X)

乙方:深圳普利茅斯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(普通合伙)(91440300MA5F4K7X05)

丙方:五月花号创业投资(深圳)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91440300MA5F2MD11C)

丁方:五月花号公约(深圳)法务有限公司(91440300MA5FL2BC84)

戊方:清教梦(深圳)财务顾问事务所(有限合伙)(91440300MA5F6Q6E66)
 
清教徒家园由甲乙丙丁戊五方组成,按照诚实信用原则,经协商一致,立此合同,共同遵守,特此公示。
 
第一条    甲方运营平台与第三方合作业务,负责清教徒家园业务执行体系建设。

第二条    乙方负责清教徒家园合伙人及立法体系建设,不招聘员工,不对外营业,合伙人大会是清教徒家园最高权力机构。

第三条    丙方负责清教徒家园创投业务,由甲方委派人员管理,对外开展投融资业务。

第四条    丁方负责清教徒家园司法体系建设,丁方为戊方的普通合伙人,对
戊方公司健康有序运营负责。

第五条    戊方运营自营业务,代理甲方、
丙方业务,负责清教徒家园市场运营体系建设。

第六条    丁方与戊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成立,三方持股比例为1:1:1, 各占三分之一


第七条    戊方员工在销售甲方
丙方产品服务时,员工的佣金由甲方直接发放。

第八条    甲乙丙五丁戊五方战略协同,职责分工明确,治理清晰,特制订本公约,确保清教徒家园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开展。